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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苗栗縣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機構安置收費辦法」。

刊登日期:2019/10/31
發文日期:2019/10/30
發文文號:府社保字第1080208581B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苗栗縣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機構安置收費辦法」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: 一、制定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
二、為兒童及少年機構安置收費辦法於103年修正施行迄今,為契合實務需
求,使兒少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管理更臻完善,保障受雇兒少權
益,擬予以修正。
三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
內陳述意見或洽詢。
(一)承辦單位: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
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
(三)電話:037-332078
(四)傳真:037-332079
(五)電子郵件:p037570@ems.miaoli.gov.tw

附件:
  • 總說明.對照表.草案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